王直的《自明疏》是他的“自传”
一、前言
这个题目不是一开始就先定下来的,而是写到后来才领悟出来的。 在《明史》〈日本传〉中,王直(汪直)是嘉靖年间的突出人物。《明史》是清朝张廷玉等撰编的官修史书,纂修过程断断续续,先后共费近百年时间,最后于乾隆四年(1739年)定稿刊行。因此《明史》不是第一手史料,而是官修的系统性史书。因其系统性强,引用方便,史学界基本上把《明史》准同史料看待。此问题应该慎重。〈日本传〉是叙述明代中日往来的关系史:本文总字数为8021字,其中洪武期有1383字,永乐721字,宣德73字、正统187字、景泰218字、天顺71字、成化239字、正德261字、嘉靖3639字,隆庆209字、万历833字、结语28字。〈日本传〉内容偏重于倭寇问题上,所以就等于是一部《明代倭寇史》。在〈日本传〉中仅嘉靖的记事就占45%(3639字)以上,而其中涉及王直关系的记事几达56%(2045字),提及“汪直”全名有4次,仅提“直”的次数有14次。官方正史费那么大劲记述一介海商平民的事迹,实在罕见。因为《明史》是一部官修史书,其中的〈日本传〉除了代表官方立场外,也反映了撰编者的史观,在关系到王直的许多史料中,重点采用了颂扬胡宗宪功绩的《筹海图编》〈大捷考〉中〈擒获王直〉的内容为主体以描述王直就擒的经纬。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,古代史籍经常有抄袭雷同的问题。〈擒获王直〉内容与《汪直传》雷同,从内容上看,与其说是史书不如说是小说更为得体,因其戏剧性很高。
是否出于编幅限制关系,为节省编幅〈日本传〉把王直勾画成诸倭的“主谋”,对“壬子之变”以后的各个关键性寇犯问题,未能作具体的记述,仅以概括性的“大奸若汪直、徐海、陈东、麻叶辈素窟其中。以内地不得逞,悉逸海岛为主谋。倭听指挥,诱之入寇。”或者“汪直勾诸倭大举入寇,连舰数百,蔽海而至。”或者“汪直之踞海岛也,与其党王激、叶宗满、谢和、王清溪等,各挟倭寇为雄。”等等笼统方式描述,以至造成许多与史实相出入的各种问题。这是导致后世把王直误解成倭寇“总指挥”的关键所在。王直就这样被塑成为“倭寇王”的形像,二次战后日本史学界也是根据《明史》〈日本传〉的记述才得出“大倭寇王直”或“倭寇王王直”的结论。相对的,在反复阅读了王直的〈自明疏〉,并核实史料记述后,觉得〈自明疏〉的真实性要高过于〈日本传〉。〈自明疏〉是王直的实像,是王直的〈自传〉。
明代社会是个严格的管理社会。不合法的行为,都被称之为“寇”。对日“互市”〈走私贸易〉在严格的海禁政策下,都是违法的商业活动,因此从事走私贸易的中国海商也都成为“倭寇”。东南沿海遍地都是“倭寇”。凡是海上发生的问题都是倭寇问题,所有的沿海海防官员都称为“备倭指挥”。这也是明代史书上的“倭寇”与“海寇”是同义词的原因。这是我研究《明史》〈日本传〉后总结出来的心得。
要了解海商王直的形像,就得跟踪王直所蹈经的人生历程,才能得出一个较为全面而具体的概念。基于这观点,下面试从跟王直发迹登上“倭寇历史”舞台有密切关系的“双屿港”的兴衰过程加以探讨,然后再进一步分析他的〈自明疏〉。
二、嘉靖前三十年的对外政策变迁与双屿港
为要正确认识嘉靖大倭寇的概念,笔者根据1934年出版的〈燕京学报〉专刊六,陈懋恒著《明代倭寇考略》中“沿海各省之倭祸”的数据,按辽东、江南北、浙江、福建和广东等沿海各省分别发生的次数,汇编出〈表一〉“明朝历代皇帝在位年数及倭寇动态鸟瞰表”,及〈表二〉“嘉靖大倭寇动态表”。表中有关各地倭患计数,是以同年度、同月份,只要不同地域所发生的倭患事件,均分别单独计算的方法统计。〈表一〉在于了解明代全期的倭患分布情况,是倭寇动态的宏观表;〈表二〉在于了解嘉靖大倭寇的详细分布状态,是倭寇历史核心的微观表。
从〈表一〉能算出明代的“倭患 ”,约有80%是集中发生在嘉靖年间。又从〈表二〉“嘉靖大倭寇动态表”,可看出嘉靖政权全期的倭患情况,以嘉靖三十一年(壬子,1552年)为界线,前三十年倭患零星散布,几近于无风状态;然而,后十五年却像晴天霹雳,爆发了长达十五年的倭寇大动乱。寇患次数占总次数的97%,甚至可说嘉靖寇乱基本上都集中发生在后十五年里。这是为什么?!下面试用年表方式,从嘉靖政权成立后,按年次列出嘉靖政权前期的重要的对外政策,也就是海禁政策,以探索前期的政治社会变化,与后期倭寇大动乱的因果关系,同时也观察海商王直在这历史舞台上的角色。
由于嘉靖政权一成立,就接连不断地发生了葡萄牙,当时称之为“佛朗机”,海商集团求贡犯边的广东西草湾事件(嘉靖元年,1522年)〈注1〉,以及日本贡使宁波争贡的仇杀事件(嘉靖二年,1523年)后,嘉靖政权当局先后关闭了广东、福建、浙江等地的市舶司,全面封锁了对外通商口岸,结果不但断绝了外国对中国的通商门户,同时也阻绝了本国海商对外互市的生机。因而导致东南沿海,尤其是福建漳州一带的海商,勾引被广东当局驱赶出境的葡萄牙海商,到福建的漳州、月港以及浙江的双屿港、宁波一带海域进行走私贸易。这从当时十六世纪出版的葡萄牙海商使用的海图上,能找到:Chincheo(漳州的闽南音)、Lalo(料罗)、Syongican(双屿港)、Liampo(宁波)等等当时东南沿海一带走私通商口岸的地名得到证实。足见当时走私的猖獗,其中尤其是双屿港,更是引发后期大动乱的根源所在。在前期走私贸易酝酿过程中,问题没有表面化,显得平静;但到后期矛盾显化起来了,再加上当局的海禁政策缺乏正确的指导方针,禁弛摇摆不定,结果造成了那以后不可收拾的大动乱。
△ 嘉靖元年(1522年)
· 葡萄牙海商集团求贡犯边寇广东新会西草湾〈现香港机场的大屿山〉,被明军击败后,转移福建、浙江方面与闽浙海商进行走私贸易。广东当局关闭市舶司,也禁绝安南、暹罗等原有其他朝贡国的贡舶。
△ 嘉靖二年(1523年)
· 四月,宁波发生日本两派贡使争贡仇杀事件,兵部归咎“倭患起于市舶”,因而礼部请 罢福建、浙江市舶司。嘉靖政府从此全面封锁对外通商门户。导致双屿港国际走私贸易的兴起。
· 宁波争贡事件种下了嘉靖后期大寇乱的远因。
△ 嘉靖三年(1524年)
· 四月,规定福建浜海居民“凡番夷贡船官未报见,而先迎贩私货者”、“私代番夷收买禁物者”、“揽造违式海船私鬻番夷者” 都要论罪。
△ 嘉靖四年(1525年)
· 兵部以“漳泉府黠滑军民,私造 双桅大船下海,名为商贩, 时出剽劫”,下令浙福巡按“查海船但双桅者即捕之;所载虽非番物,以番物论,俱发戎边;军民知而故纵者,俱调发烟瘴”。诏可。
△ 嘉靖五年(1526年)
· 福建罪囚邓獠“越狱下海,诱引番夷,私市浙海双屿港,投托同澳之人卢黄四等,私通贸易”。可见嘉靖五年以前,葡海商已到双屿港开始走私贸易。
△ 嘉靖八年(1529年)
· 十月,因广东关闭贡市后,葡海商转到闽浙一带私市,以致两广公私匮乏, 两广提督林富上疏强调“广东设市舶司而漳州无之,是广东不当阻而阻,漳州当禁而不禁”,要求”广东番舶例许通市者,毋得 禁绝 ,漳州则驱之,毋得停舶 ”。林富的上疏得到朝廷的批准,因此又回复到“不拘年份,至即抽货”的弛禁政策。但这弛禁政策行不到一年,又被王希文推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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